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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市场经济中,各行业均有其运行的周期规律,房地产也不可能例外。在经历了十年的发展"黄金期”后,我国房地产业回归合理利润之旅本是正常,也是业内优胜劣汰规律发挥作用的契机,行政力量本不应对之进行干预。在楼市逐步走入理性价格区域时期,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当是积极跟进配套措施,以降低这一调整过程产生的负面效应。
在沪杭之前,长沙、沈阳、厦门、西安等城市都曾有各种形式的拯救楼市之举,却鲜见权威调控部门对此有何政策方向的表述,市场的风向标似乎正在试探中发生着微妙的转变。
其实,在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双方之间,地方政府与开发商产生了直接的利益联系,毕竟无论是土地出让金收入,还是地方的财税收入都直接与房地产市场挂钩。而且较之其他产业,房地产拉动经济增长的效果更加直接。由此,在房地产市场持续高热的过程中,我们不难看到隐含在其中的地方政府身影:热衷于城市拆迁和土地出让,对开发商故意囤积土地等行为却处罚乏力等等。
然而,房地产不同于一般的商品,它关系着国计民生。在传统思想的影响下,中国百姓都渴望拥有一套产权房。若房价一直徘徊在畸高的水平之上,消费者为了实现"居者有其屋”的梦想,往往会节衣缩食,挤压其他消费需求。因此,在不断被推高的房地产价格背后,却是其他产业发展受到不利影响,这其实也是造成宏观经济下行的一个重要因素。目前尽管经过一年左右的调整,国内房价依旧过高。以国际上常用的房价收入比来衡量,目前国内一线城市的比值仍在10倍以上,远高于海外市场平均4-5倍的水平。这样的整体房价水平,远未达到需要地方政府出手救市的地步。
所以,在房地产市场逐步回归理性区域的时期,切不可因地方政府的短期利益而放松政策调控力度。房地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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