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您来到绍兴写字楼网!

000

当前位置: 杭州湾写字楼网 >> 新闻中心 >> 政策动态 >> 新闻详情

房贷新政实施 杭州仍静候“可操作性”文件

杭州湾写字楼网    来源:        浏览:
继农行、光大银行等银行后,昨天,交行也出台了有关房贷政策的相关执行细则,对于首次利用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客户,交行规定其贷款利率可执行基准利率的0.7倍,首付比例20%。但据交行杭州分行方面透露,因一些细节问题仍值得商榷,目前,杭州地区尚未执行该细则内容,如此,杭州地区的房贷仍处"真空期”,市场仍在等待进一步相关规定出台。

对于二套房贷交行从严把关

从交行公布的房贷新政内容看,相比农行版,交行显得更为谨慎,其表现就是没有放松二套房贷政策。除对首套房执行优惠政策外,交行规定"其他客户首付比例和利率政策继续执行央行359号和452号文件规定”。

在交行细则中所提到的"央行359号和452号文件”就是指《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》(银发〔2007〕359号)和《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》(银发〔2007〕452号)两个文件,综合两个文件对于房贷的政策,交行对于"其他客户”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政策应如下: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、又申请购买第二套(含)以上住房的,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%,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.1倍;如属于首套利用贷款购置但不是普通住房的,则可能依据的是: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,贷款首付款比例(包括本外币贷款,下同)不得低于20%;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,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%。

遗憾的是,交行这份房贷新政细则中仍有不够"完美”之处,比如说何为改善型自住房?如何去界定首套普通自住房?由于新政给予银行较大的自主定价空间,比如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,银行可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给予支持;而对非自住房、非普通住房的贷款条件,可适当提高。所以,有关业内人士认为,对于这两个概念的界定还是很有必要的。

编辑:

【版权与免责声明】 凡本站注明“来自:XXX网(非本站原创)”的新闻稿和图片作品,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,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连系本站及时处理。

相关文章

推荐楼盘